臺灣四面環海,對於海洋資源、經貿發展、國家權益與國家安全,必須仰賴海洋利用海洋,而與海洋有緊密之依存與利害關係。了解海洋事務與法律工具,用之治理海洋。為促進強化國內海事法律與政策的研究能量,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海洋法律與政策學院「國際海事法律與政策研究中心」(以下簡稱中心)於 2025 年 3 月 3 日正式揭牌啟動。
海洋法律與政策學院院長饒瑞正教授體認國際海事法對國家與海洋產業發展之重要性,而創建本研究中心,並表示中心的設立宗旨在於研究國際海事法律與政策的發展趨勢,協助臺灣海洋產業提升競爭力,並提供我國相關法規修法的參考依據。相較於主要海洋國家,臺灣的海事法制仍需不斷創新,以避免因循舊制而喪失國際競爭優勢。由於我國自 1971 年聯合國大會通過第 2758 號決議案後,長期無法參與國際海事法規的制定與發展,例如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UNCTAD)、國際統一私法協會(UNCITRAL)、國際海事組織(IMO)及國際海事委員會(CMI)等機構,使得臺灣在國際海事法律體系中的立法與司法實踐經驗相對不足。此外,現行立法往往選擇性地納入部分國際規範,導致法規間存在漏洞與適用風險,影響我國立法的完整性與司法的國際信服度。
饒瑞正強調,為應對此挑戰,中心將積極推動產官學合作,藉由執行相關研究計畫,強化學術界於國際海事法律與政策領域的話語權與領導地位,並進一步發展為政府智庫,提出方案協助解決我國近年海域受侵擾之灰色地帶侵擾,例如今年1月發生的喀麥隆籍貨輪「SHUNXING39」順興39號破壞海纜案,提出外籍船領海非無害通過之處置、建立領海敏感海域禁航區或專用航道,及建構國家級AI人工智慧海上監偵應處系統等建設性建議。
饒瑞正也提到,中心已與數個國際知名教學、研究機構建立合作關係,包含英國南安普敦大學海商法研究所(Institute of Maritime Law, University of Southampton, U.K.)、英國倫敦大學城市分校法學院商法和海商法系(Commercial and Maritime Law, City Law School, City, University of London UK)、法國南特大學海事與海洋法研究中心(Center for Maritime and Ocean Law, University of Nantes, France)、土耳其安卡拉大學國家海洋與海事法律研究中心(National Center for the Sea and Maritime Law (DEHUKAM), Ankara University, Türkiye)、馬來西亞馬來亞大學法學院(Faculty of Law, University Malaya, Malaysia)、越南河內國家大學所屬法律大學國際法學院(Faculty of International Law, University of Law, Vietnam National University, Vietnam)及澳大利亞塔斯馬尼亞大學澳大利亞海事學院(Australian Maritime College, University of Tasmania, Australia)等。
國際海事法律與政策研究中心提供自去(2024)年4月成立至今,已承攬我國政府重要研究計畫及跨國合作學術交流實績包括,執行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前瞻研究計畫「氣候變遷下海洋探測與生態調查技術開發與應用(II)(1/2),子計畫C:AI應用於海洋的政策與法律推動」、交通部航港局「研訂海事案件統計機制委託專業服務案(113-114年)」,更於去年主辦「2024年第九屆海洋法政國際學術研討會-綠化海洋產業-法律、監管和商業解決方案」,邀請到來自英國、法國、土耳其、越南、馬來西亞、日本、香港、中國及巴基斯坦等眾多國際學者共襄盛舉,線上推廣全球觸及超過70萬人次、受到「年代Much臺-臺灣新驕點」電視節目專訪,更與SSCI期刊Coastal Management合作,研討會發表之優秀文章,將收錄於特刊(Special Issue)。亦於去(2024)年赴馬來西亞馬來亞大學法學院、越南河內國家大學所屬法律大學國際法學院及越南海事大學(Vietnam Maritime University),交流AI對國際海洋法的影響,同時推動交換學生、訪問學者計畫,及雙聯學位等。
饒瑞正最後提到,今(2025)年將與河內大學共同舉辦「2025年第十屆海洋法政國際學術研討會」,未來亦將持續推動與各國相關研究教學單位交流合作,以深化臺灣與全球海洋法政學界的學術交流,提升我國在國際海事法律與政策領域的影響力與能見度,並作為政府之海事法律與政策智庫。
圖、國際海事法律與政策研究中心中心主任饒瑞正(左)、中心研究員張以承(中)、中心研究助理蔡濬鴻(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