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本學院海洋政策碩士學分班開始招生。

海洋政策碩士學分班招生簡章

台北市開班!上課超方便!晚間進修!

堅強師資陣容

海洋政策跨領域學習,提升職場競爭力,以及日後再深造的機會

主辦單位: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海洋法律與政策學院

一、 招生對象:

1.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相當科、系、組、所畢業,領有畢業證書,欲修習學分取得律師等司法從業人員考試資格者(詳細考試規則請參閱考選部公告之應考資格)

2.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相當科、系、組、所畢業,對修習本院海洋政策碩士學位學程(研究所)有興趣者。

3.     具備參與公務員高考三級資格條件,且對海洋行政類科有興趣者。

二、課程目標:

1.     提供涉海事務機關公務員、海運/海洋產業及企業主管及員工、海事相關公會/工會人員以及一般社會人士進修海洋政策跨領域的優質課程。

2.     對修習本院海洋政策碩士學位學程(研究所)有興趣者,未來考試錄取後將可抵免部分學分。

3.     取得律師等司法從業人員考試資格(請參閱考選部公告之應考資格)

4.     提供公務員高考三級海洋行政類科部分應考科目之優質課程。

三、招生名額:一班30人,依報名先後次序錄取,額滿為止,若報名人數不足15人,本校保留課程異動及取消開班之權利。

四、開課日期:111221()111624()(依照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行事曆辦理,如遇國定假日,將不排課;本校保有課程異動之權利)

五、上課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公館校區教學研究大樓(台北市文山區汀洲路四段88) 捷運萬隆站步行10分鐘,公館站步行15分鐘

六、報名期限:即日起至214

七、課程內容:本校保有授課師資與課程時間異動之權利

課程名稱

學分數

授課老師

上課時間

海商法

2

饒瑞正

單週週三晚上18:00-22:00

國土安全與國境執法

2

蔡沛倫

單週週四晚上18:00-22:00

水下文化遺產法規

與政策

2

徐胤承

單週週五晚上18:00-22:00

海洋法規

(含國際公約)

2

楊名豪

每週二晚上18:00-20:00

海洋政策

2

鍾蕙先

雙週周四晚上18:00-22:00

八、師資陣容

饒瑞正教授

l   最高學歷:英國曼徹斯特大學法學博士

l   現職: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海洋法律與政策學院院長;海洋政策碩士學位學程(研究所)主任;海洋法政學士學位學程(學系主任;海洋法律研究所專任教授;社團法人臺灣海商法學會理事長。

l   專長:海商法(含海上保險法)、國際海事公約、保險法

蔡沛倫助理教授

l   最高學歷:英國諾丁漢大學法學博士

l   現職: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海洋政策碩士學位學程(研究所)專任助理教授

l   專長:國際人權法與人道法、難民法、國際公法、國際爭端解決、海洋法

徐胤承助理教授

l   最高學歷:英國格拉斯哥大學法學博士

l   現職: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海洋政策碩士學位學程(研究所)專任助理教授

l   專長:海洋政策、國際公法、國際海洋法、海洋文化法政、比較法、水下文化遺產保護法、文化政策。

楊名豪助理教授

l   最高學歷:日本京都大學法學博士

l   現職: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海洋法政學士學位學程(學系)專任助理教授、

l   專長: 國際公法、國際海洋法、海域執法、國際漁業管理、日本海洋法政

鍾蕙先助理教授

l   最高學歷:澳洲臥龍崗大學國家海洋資源與安全中心博士

l   現職: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海洋法政學士學位學程(學系)專任助理教授

l   專長: 國際海洋保育治理、海洋保育資源分配、海洋法與海洋政策、國際關係與國際組織

九、報名及繳費方式:

1.     線上報名,勾選海洋政策碩士學分班,索取報名帳號後登錄報名、上網選課、繳費。

-1.申請報名帳號 <-按我,需有E-MAIL

-2.登錄報名資料 <-按我

-3.上網選課(海洋政策碩士學分班選課表單 (google.com))<-按我,請確認優待情形

-4.產生繳費單,由承辦人做好後用E-MAIL通知,進入登錄報名資料的畫面可以印繳費單

-5.繳費

-6.課程報名繳費達15名時,按時上課 

2.     報名學員應於111年2月14日前完成繳費(每班上限30人,額滿為止,未滿15人本校有停開之權利)

十、收費標準:

1.     一學分4,975 (例如海商法共2學分,9,950)

2.     優惠方式:報名3科(有開成)以上者,8優惠。

十一、 退費辦法:

依據教育部頒布之「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第十七條規定,學員完成報名繳費後,因故申請退費,應依下列方式辦理:

1.     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不予退還。

2.     已繳代辦費應全額退還。但已購置成品者,發給成品。

3.     學校因故未能開班上課,應全額退還已繳費用。

十二、 成績考核:

出席規定:學分班課程缺席與曠課依本校規定辦理。缺、曠課時數達該課程總時數三分之一以上者,該科不予計分

十三、 注意事項:

1.     各班如人數不足無法開班,由本校公佈。

2.     如學員因個人因素無法上課,課程費用依退費辦法辦理,相關費用恕不保留至其他課程。

3.     各班謝絕旁聽、試聽,以免影響上課秩序。

4.     本校所辦理之各學分課程不授予學位證書,如欲取得學位應由各類入學考試通過後依規定辦理。

5.     本校保留課程異動及取消開班之權利

6.     其他未竟事項,由本校另行公布之。

十四、 洽詢專線:

報名相關:02-246221921200~1204(1201優先),電郵:i0044@ntou.edu.tw

課程相關:02-2462-2192  3500;電郵: colp.llb.2021@gmail.com

海洋法律與政策學院網址: https://colp.ntou.edu.tw/

選課網址:

海洋政策碩士學分班選課表單 (google.com)

海洋政策法律學碩士學分班招生海報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