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四面環海,以海立國,自須不斷提升海洋產業的水準。海洋產業的發展和國際海事法律與政策息息相關。因此,本中心的設立宗旨為探討國際海事法律與政策的發展,協助臺灣海洋產業提升競爭力,並提供我國相關法規修法之參考依據。
此外,臺灣的海法制度,相對於主要海洋國家的發展,若無創新之立法政策而苟且因循舊制,將逐漸喪失優勢。主因之一,是我國自1971年聯合國大會議決通過的第2758號決議案以來,已超過50年既不能參與制定海法國際規範的國際組織,如聯合國下轄專門機構UNCTAD、 UNCITRAL及IMO與CMI,欠缺國際公約的國際立法及司法實踐經驗,也沒有一套內國立法機制因應此國際現實,跟進國際規範的發展,完整予以內國法化。居於我國不是締約國,並不受公約之拘束,因此往往在立修法技術上,立法者如同吃自助餐一般,只挑選某些國際規範的某些、數個條文的意旨或精神訂入或變更公約強行規定後訂入國內法而產生公約全文應訂入而未訂入的立法漏洞或違反如同締約國之忠誠履約義務,50年來已成我國特有的立法習慣,致使我國法院適用我國法的判決,不受締約國法院承認且不能執行的法律風險,影響我國立法威信與司法的國際信服度。因此,本中心除了與官方及海洋產業界產學互助合作外,亦藉由相關研究計畫案的執行,強化本校於相關領域的話語權與領導地位,對我國海事法律的制定與發展做出貢獻,並自許本中心得以發展為政府之智庫。
國際海事法律與政策之研究涉及多元跨域之專業,包括國際海事法、國際海洋法、航海與輪機技術、航運管理與國際貿易等,本中心將整合院內及妥善聯繫本校之海洋專業,透過跨域研究,取得國內就國際海事法律及政策之領導地位,並整合本校的研究資源與技術,向政府爭取跨部會的研究計劃,提升國際海事法律與政策的研究能量。此外,亦辦理專家學者座談會及國際研討會,邀請業界人士分享產業面臨之問題,並與海內外各領域專家共同討論未來科技創新之趨勢,致力於促進研究成果對社會與經濟產生實際貢獻,提供與會師生未來的研究方向。並和外國大專院校共同舉辦學術研討會、交換學生、訪問學者或推動雙聯學位,以促進本院師生與周邊國家海洋法政學者接軌,藉由學術交流提升本校在海洋法政領域之國際能見度及在海洋法政議題之話語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