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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概述

  我國海洋事務開始受到政府重視與行動,起始於 1998 年,當年不但為聯合國指定為國際海洋年(International Year of the Ocean),且由國立中山大學籌辦「國家海洋研討會」,並促使政府於 2001 年 3 月產出第一部《2001 年海洋政策白皮書》,宣示我國為「生態、安全、繁榮的海洋國家」。隨後,於 2004 年訂定「國家海洋政策綱領」,確認我國係海洋國家。更於 2006 年將「國家海洋政策綱領」具體化,訂定《2006 年海洋政策白皮書》,規劃「海洋權益」、「海洋環保」、「海上安全」、「海洋產業」、「海洋文化」、「海洋人才」等海洋政策,進一步落實海洋立國的理念。2008 年政府「海洋政策」,亦主張積極推動「藍色革命,海洋興國」,並提出「掌握臺灣優勢,邁向海洋大國」之政策綱領。

  教育部亦於2017 年公佈《海洋教育政策白皮書》,訂定推動全民海洋教育與培育海洋產業人才之目標與具體策略。2019 年 4 月海洋委員會成立,政府提出「健全海洋法制」、「推動海洋產業」、「強化海洋研究能量」之海洋發展政策。2020 年海洋委員會推出《2020 國家海洋政策白皮書》,尤以第八章第三節所示「實踐海洋思維的海洋國家願景」,從《1982 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出發,揭示人類已從過去「控制與利用海洋」,逐漸轉變為「保護海洋」,對於我國的海洋資源之永續性尤其重要。應採取必要機制,強化海洋保育與治理。

  今(2021)年,行政院通過〈國家發展計畫(110 至 113 年)(核定本)〉中,亦明確指示「永續利用海洋資源」之方針。在推動綠電及再生能源產業方面,更揭示了:建構高雄海洋科技專區,導入水下基礎、海洋工程研發和認證能量的策略行動。此外,在「推動均衡臺灣發展計畫」方面,強調「用聚落帶動地方發展」,於濁水溪以南之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臺南市、高雄市及屏東縣六縣市,依據各縣市產業發展特色,發展海洋科技、藍色經濟、循環經濟等重點產業聚落。而在「打造韌性永續樂活家園」方面,因應氣候變遷加劇、國土環境脆弱敏感、災害頻仍及環境污染等問題,政府將透過海洋保育等積極作為,以降低氣候變遷對海洋發展之衝擊,促進人與環境之共融共存,締造更安全、永續之家園,足以見得海洋乃至於海洋科技之應用與永續性之作為相當受到政府重視。

  而為落實海洋國家願景,國家海洋研究院業已於今(2021)年 6 月發布〈海洋科技政策綱領報告(2021-2025)〉,其中提出相當重要的「國家海洋科技政策發展策略藍圖」。為因應海洋科技不再是傳統的捕魚、航海、水下探測、遙測等科學技術,而是加入新興科技如人工智慧、物聯網、區塊鏈、5G 等創新技術。因此,發展「智慧海洋」成為未來的發展目標。而核心議題部分,主要關心的是「因應全球氣候變遷」,衍生出「基礎環構整備」、「國家安全確保」、以及「海洋永續發展」子議題。

  在此背景之下,透過既有的《國家發展計畫(110 至 113 年)》、《2020 國家海洋政策白皮書》,以及國家海洋科技政策發展策略藍圖為基底,將可完善國家海洋科技發展策略、與涉海機關溝通並達成共識、繼而促使國家政策與資源投入等,方能使我國的海洋科技政策具備前瞻性與永續性。

  為此,本計畫除廣為蒐集焦點人物或團體的意見,歸納訪談報告與各項會議記錄外,並依訪談報告與會議紀錄內容,參酌各涉海機關的職掌,產製各項行動計畫。行動計畫除前述有關涉及海洋科研、工程、產業、教育等類別之重點海洋工作項目外,亦納入新興科技,成為各涉海機關參酌的工作項目之一。最後完善規劃涉海各部會的發展目標、細部行動計畫、重要工作項目與優先推動順序,產出相關報告以供有關單位參酌。